一、免考對象
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考委字〔1989〕011號)要求,國家承認學歷各類高校的研究生、本科與?飘厴I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第二專業的(包括第三、第四專業),或持有國家認可的專業資格證書或非學歷教育證書者,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可按規定申請免考部分課程。
二、免考申請時間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須在畢業申請辦證前辦理完成,否則不能參加當次畢業申請辦證。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按考生網上申請、現場提交材料審核、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終審的流程開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5月15日9:00-22日16:00:考生網上免考申請,逾期未申請的本次將不再受理。
(二)5月15日9:00-25日16:00:考生現場信息確認,具體確認辦理時間由考生系統選擇的各級招生考試機構作為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確認點(以下簡稱“確認點”)或主考學校確定,工作日內辦理。如考生在此規定時間內未到確認點或主考學校進行現場信息確認,本次免考申請無效。
(三)5月15日9:00-25日16:00:確認點或主考學校審核。
(四)5月15日9:00-29日16:00: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終審。
(五)5月30日12:00:系統關閉,如考生在系統關閉前未完成繳費,本次免考申請無效。
三、免考申請渠道
(一)考生網上免考申請網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http://zk.ynzs.cn/)或云南政務服務網(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省教育廳→對自考考生免考課程、跨省轉移課程的確認→對自考考生免考課程的確認”模塊進行申請。
(二)考生現場信息確認。在網上提交申請后,社會考生和學分互認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渠道不同,具體如下:
1.社會考生:填寫完免考申請并提交后,自行前往所選確認點辦理免考申請確認手續,并提交相關免考申請材料;
2.學分互認考生:填寫完免考申請并提交后,自行前往主考學校辦理免考申請確認手續,并提交相關免考申請材料。
注:如申報渠道錯誤,本次免考申請在對應專業畢業申請辦證時不能打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登記表》。
(三)考生繳費。各確認點或主考學校應于規定時間內完成初審、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終審,終審通過的考生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32元/科次(云發改收費〔2006〕98號),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終審通過、考生繳費成功的才算免考辦理成功。 考生繳費前請認真核驗免考信息,繳費成功后無法退回。
(四)免考類型請登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查看。免考系統僅在免考期間開放,建議使用360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畢業辦證申請。
四、免考申請材料
(一)公共基礎課和專業課免考辦理材料
1.原學歷畢業證原件及掃描件;
2.原學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原學歷成績單原件及掃描件(每頁均須有考生信息并均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公章,須將辦理免考需要使用到的課程及成績用鉛筆圈出);
4.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字)(附件)。
(二)證書免考辦理材料
1.證書原件及掃描件;
2.證書網上查詢截圖;
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字)(附件)。
注:以上辦理材料原件由確認點或主考學校審核完后退還考生,掃描件由考生本人上傳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
五、免考說明
(一)免考取得的合格課程只能用于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辦證。
(二)考生辦理免考期間請保持通訊暢通。如考生免考申請被駁回,請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修改,在規定時間內未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請,當次免考申請無效。
(三)各確認點或主考學校須于考生畢業申報時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打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登記表》并加蓋公章,與考生畢業申報材料一起報送省招生考試院。
(四)考生提供的免考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偽造、涂改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經查出,即取消免考、畢業辦證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點擊查看或下載):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材料真實性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