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的通知》(教職成廳〔2021〕2號)要求,省招生考試院對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行的法學等專業考試計劃(以下簡稱舊考試計劃)進行了調整,制定了《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6版)》(附件1,以下簡稱新考試計劃)和《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考試計劃對應銜接表(2026版)》(附件2,以下簡稱新舊考試計劃對應銜接表),F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專業考試計劃調整
(一)涉及計劃調整的專業
1.專升本專業:法學、教育學、學前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消防工程、行政管理、交通運輸共9個。
2.?茖I:學前教育、小學教育、法律事務、公共關系、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共6個。
(二)計劃調整時間
1.設置新舊考試計劃銜接過渡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起,執行新考試計劃,同時舊考試計劃廢止。
2.過渡期內,所有專業按照舊考試計劃安排考試課程、辦理畢業事項。過渡期結束后,除?歼^渡專業外,其他專業均按新考試計劃安排考試課程、辦理畢業事項。
3.?歼^渡專業執行舊考試計劃,直至?歼^渡結束。
(三)未涉及計劃調整的專業
經濟學(02010100)、工商管理(12020100K)、市場營銷(12020200)、會計學(12020300K)4個本科專業及護理(52020100)、大數據與會計(53030200)、工商企業管理(53060100)3個?茖I仍執行舊考試計劃。
(四)課程銜接
過渡期內,考生仍按舊考試計劃申請畢業。過渡期結束后,未畢業考生,其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舊考試計劃課程,可按照新舊考試計劃對應銜接表進行銜接。
二、新考試計劃說明
(一)課程設置與學分
新考試計劃課程類型分為必設課程和選設課程。凡包含理論考試與實踐環節考核兩部分的課程,必須取得兩部分的合格成績。
(二)教材
新考試計劃課程使用的教材將于當次考試發布報考簡章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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